区直交通运输相关单位:
2023年部门决算财政部门已批复,现将2023年单位决算数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各单位应当按照我局部门决算审查意见(账表一致性核查和集中会审发现的问题以及部门决算分析评价结果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决算信息质量。
二、按时做好决算公开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澳门黄金赌城_最新老虎机平台-游戏|官网@:做好 2024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24〕7号)要求,请你单位于 2024 年10月15日前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专项资金决算等;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必须一并公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并对各项增减变化说明原因;同时,做好部门决算公开的有关宣传解释和舆情应对工作。
以上批复及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