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人大
政府
政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葛 明
分管工作:
负责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分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分管机关党建、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